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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年產5000噸特種預混膠項目 竣工環保驗收公示
根據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》以及《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》有關規定,我公司擬對1個建設項目(廢水、廢氣噪聲、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)作出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意見公示。
為保證此次公示的嚴肅性和公正性,現將擬作出竣工環保驗收合格意見的建設項目(廢水、廢氣噪聲、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)情況予以公示,公示期為2018年1月24日-2018年1月31日(7天)。公示期間,我公司接受公眾來電、來信、來訪等多種形式反映問題,并對公眾反映問題進行調查、核實和處理。
聯系電話:010-53946536 傳真:010-53946534
一、工程建設基本情況
項目選址于北京市密云區經濟開發區康寶路6號院,總占地面積8190㎡,廠址中心坐標為東經116.80970°,北緯40.35997°。東側南側為北京倍舒特婦幼用品有限公司用地,西側空置,北側緊鄰康寶路,路北側是原北京中泰電熱供暖有限公司(閑置)。
項目產品包括:功能性材料預混膠及少量制品、印刷膠輥預混膠、工業膠輥預混膠、氫化丁腈預混膠,各種預混膠總年產量約為5000噸。
工程于2015年10月開工建設,2017年9月投入試運行;實際總投資3000萬元,其中環境保護投資171.5萬元,占實際總投資5.72% 。
二、工程建設環保審批情況
2014年1月,由北京中環瑞德環境工程技術有限公司編制完成了《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產5000噸特種預混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》,北京市密云區環境保護局于2014年7月9日以《密云區環境保護局關于北京新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產5000噸特種預混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》(密環保審字[2014]336號)文批復。
三、工程變更情況
本項目與環評階段占地情況、建筑面積、生產設備、產品產能一致;環保設施增加了4套VOC處理設施,環保投資比環評階段增加約100萬。
四、環境保護設施建設及調試效果
(1)廢水
本項目生產過程中設備冷卻水設有循環水池,冷卻水循環使用,無外排;項目設有浴室、廁所,因此職工日常產生的生活污水為盥洗污水,直接排入開發區污水管網;食堂廢水經隔油池隔油后排入污水管網,廢水最終進入開發區污水處理廠統一處理。
驗收監測結果表明總排口pH值、化學需氧量、五日生化需氧量、懸浮物、氨氮等排放濃度均符合北京市《水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DB11/307-2013)中排入城鎮污水廠中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。
(2)廢氣
本項目大氣污染物主要為東、西車間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非甲烷總烴、顆粒物及職工食堂產生的油煙。
西車間南、北側通過活性炭凈化處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排放,主要污染因子為非甲烷總烴;東車間北側通過光氧催化處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排放,主要污染因子為非甲烷總烴;東車間南側通過布袋除塵處理及光氧催化后通過15m高排氣筒排放,主要污染因子為顆粒物。無組織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為顆粒物。食堂運營過程中產生的油煙通過油煙凈化器處理后通過4m高排氣筒排放。
驗收監測結果表明生產廢氣有組織排放濃度及速率符合北京市《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》(DB11/501-2007)相關標準要求;生產廢氣無組織排放濃度符合北京市《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》(DB11/501-2007)相關標準要求;食堂餐飲油煙符合《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(試行)》(GB18483-2001)限值要求。
(3)噪聲
本項目噪聲污染源主要包括密煉機、壓片機、濾膠機、包裝生產線、冷卻塔及風機等。設備選用低噪聲設備并采取了密閉隔聲、基礎減震等降噪措施。
驗收監測結果表明廠界噪聲值(晝間、夜間)均達到《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》(GB12348-2008) 中3類標準限值要求。
(4)固體廢棄物
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分為一般工業固廢、生活垃圾及危險廢物。
一般工業固廢由相關部門做為物資回收。布袋除塵器收集的粉塵,均為生產用粉狀原材料,全部回用于生產不外排。
生活垃圾由物業部門北京力量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集中收集處理。餐廚、廚余垃圾由北京捷運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處理。
危險廢物由北京金隅紅樹林環保技術有限責任公司處理。
五、驗收結論及建議
結論:
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執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和“三同時”管理制度,落實了環評及其批復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和要求,基本符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,建議通過驗收。
建議:
1 加強本項目的日常環境管理工作,各項環保設施的日常管理和維護,確保各類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,制定環境應急預案。
2 認真履行并遵守自行監測計劃,定期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環境監測機構實施自行監測,及時掌握污染物排放狀況并對自行監測數據進行公開。
六、驗收人員信息見附表。